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復的《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系統推進沿海高質量發展,南通市第一時間行動起來,組織編制《南通市關于貫徹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市發改委組織開展了多輪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多次專題會商,編制形成行動計劃,提交并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議審議。1月30日,南通市行動計劃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
行動計劃呈現三個特點,一是突出海味,聚焦南通市沿海前沿區域發展(指南通境內海啟高速公路至海岸線陸域及毗鄰海域),聚焦產業、港口和項目;二是實事求是,既適度超前謀劃,又充分細化實化,確保行動計劃可操作、能落地;三是只講干貨,項目化、清單化制定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圍繞“臨港產業新空間、江海聯運新樞紐、濱海特色城鎮帶、綠色生態新沿海、雙向開放重要支點”五個方面重點任務,提出18條切實可行的舉措。對省貫徹規劃有關工作中涉及南通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確保省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迅速落實,并排出了南通市計劃2022年度完成或取得實質性進展的20項重大事項、31個重點平臺和65個重點項目。
下一步,南通市將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搶時間、重實干,推動規劃內容快落地、行動計劃快執行,力爭早出成果、早出實效,為全省沿海地區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江蘇省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