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 金湖縣寶應湖退圩還湖項目(一期)棄土區整治工程 。項目資金來源 已確定 ,招標人(本項目招標人)為 江蘇沿海生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棄土區的混凝土采購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金湖縣寶應湖退圩還湖項目(一期)棄土區整治工程棄土區混凝土采購工程,工程量合計約5828m3,具體混凝土標號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2.2供貨地點: 金湖縣寶應湖退圩還湖項目(一期)土地復墾工程項目指定堆放地(具體地點由招標人另行指定)。
2.3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 一個標段。
2.4 招標范圍:本次對金湖縣寶應湖退圩還湖項目(一期)棄土區整治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進行公開招標采購,項目所需商品混凝土預估量僅供參考(見采購需求),具體以實際訂單為準。合同執行期間內,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需求調整實際供應期限和數量,投標人應無條件滿足要求,但不改變結算和支付方式。
2.5 供貨期限:暫定 70 日歷天,招標人提前12小時通知供貨,投標人應在接到招標人供貨通知后的12h時間內,按招標人通知時間、地點、足量供貨,是否泵送按招標人通知執行,最終以實際交貨數量結算(具體以通知供貨時間為準)。
2.6本項目投標限價為:
其中商品混凝土的單價,以2023年6月淮安市《淮安工程造價管理信息(材料信息價)》中對應型號的信息指導價下浮14%作為本次投標的控制價(區分泵送及非泵送);抗凍等級F50、抗滲等級W4、水下混凝土增加費、細石混凝土增加費限價分別為 10 元/m3、 10 元/m3、 10 元/m3、 10 元/m3。
另加泵送費10 元/m3(泵送費用為固定單價,不可競價),泵送量按實計量。
2.7質量要求:所供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應嚴格執行并符合國家及江蘇省相關規范和標準,不限于以下《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11)、《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 50107-2019)、《水利工程預拌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DB32/T 3261-2017)等,相關規范和標準如有變動的,以供貨時現行的最新國家標準為準和施工圖設計要求,并經驗收合格。非傳統原材料、未經有效凈化的海砂、鋼渣產品原材料禁止使用。招標人對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拌和物、外加劑)質量進行隨機抽檢,如不滿足施工圖設計及上述標準的,投標人應無條件重新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商品混凝土,檢測費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供應的每批次混凝土均應按規范要求提供原材料和拌和物的主要檢測項目的自檢報告。
2.8付款方式:采取每月結算一次的方式,投標人每月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商品混凝土并提供相關服務后,在當月25號應將結算單據提交招標人,經招標人審核無誤后根據招標人、投標人及領料方簽字確認的規格、數量及單價進行結算,支付當期結算貨款的70%,剩余貨款在供貨全部結束后且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時支付至全部貨款的97%,預留3%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無問題后結清。投標人必須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投標人負責。(質量保證期至金湖縣寶應湖退圩還湖項目(一期)棄土區整治工程施工內容完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3.2 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提供資質復印件,如資質證書超過有效期,應提供延期證明,否則視作無效投標。
3.3 投標人近3年(2020年7月1日以來)須具有單項合同金額為 200萬元及以上的鐵路、公路、市政、水利水電、房建項目投標產品同類物資(商品混凝土)供貨業績。
3.4 投標人須具有生產加工場地,15輛以上混凝土運輸車輛,保證混凝土供應及工程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的連續澆筑。提供承諾函,否則為無效投標。
3.5 投標人須承諾混凝土的供應時效及供應能力,保證混凝土能順利運送至項目現場。提供承諾函,否則為無效投標。
3.6 投標人須根據項目所需混凝土標號等設計要求,提供投標報價對應的且滿足規范要求的配合比設計報告,并提供對應混凝土試塊的7天強度報告,否則為無效投標。
3.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為本標段的發包人;
(4)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5)與本標段的發包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標段的發包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標段的發包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被責令停業的;
(9)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0)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凍結或處于破產狀態的;
(1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4)投標人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五年的;
(15)近兩年內因違反招投標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3.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參加資格審查時:如法定代表人參加,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如被授權委托人參加,則被授權委托人提供1.與投標申請人簽定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2.本人身份證原件;3.社保機構出具的任意連續3個月及以上(2023年3月起)投標申請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視為原件);4.授權委托書(格式)原件。
3.9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特別說明:
(1)以上投標人資格要求3.1至3.8項所需提供的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2)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上所有的條件,如果以上條件有其中一項不能滿足,則該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將不能通過,不能進入下一步的評標階段。以上承諾書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中承諾書。
(3)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要求提交的資格審查資料采用紙質投標文件遞交。
(4)投標保證金:本項目保證金:人民幣 肆 萬元整(¥:40000.00 元)具體支付詳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3年7月21 日至2023年7月25日9:00-18:00(含節假日)。
4.2獲取方式:現場領取或郵箱發送。地點: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南京工大產業園D4棟11樓經營管理部。現場領取招標文件。聯系人:王啟,聯系電話:15150575690。
注:1.現場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下列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1)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人授權書+法人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郵箱領招標文件將上述(1)、(2)材料原件掃描、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并需電話告知招標聯系人。
4.3招標文件費用:1000元/份(打款備注金湖縣寶應湖退圩還湖項目(一期)棄土區整治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標文件購買費用)。
注:1、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材料獲取招標文件的,開標時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文件,并原封退回。
2、凡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因故未能參與現場投標的,需將取消參與投標的書面情況說明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附件形式發送至江蘇沿海生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聯系人:王啟;郵箱:[email protected];電話:15150575690,否則將取消其3年內參與招標人組織的招標采購活動。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10時00分
5.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南京工大產業園D4棟11樓(江蘇沿海生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紙質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文件將予以否決,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上述各項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其資格后審不合格;如已中標的,將取消中標人資格,對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標法。具體評分因素和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省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網站、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沿海生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南京工大產業園D4棟11樓
聯系人:王啟
聯系電話:1515057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