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第十一條“(一)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公開竣工日期;(二)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
江蘇省劍豐農業實業有限公司規模農業生產項目(大環管〔2018〕72號),位于鹽城市大豐區川東閘南首1200米,主體工程、配套環保設施以及生態修復區于2017年9月竣工。
根據要求,我公司在試運行期間認真強化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現公司計劃于2018年8月24日起自主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特此公示。
江蘇省劍豐農業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